第一千三百章、血染街头(上)

按照平时的习惯,中午时分,烈日炎炎,丧尸应该卷缩在暗处,不出来的,但是今天,丧尸们仿佛打了鸡血,前赴后继,从各个角落里冲出来,潮水一般。

《日墨市》的进化者们背后发凉,他们就生活在这座城市,距离这里不到20公里,隐藏着这么多丧尸,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?多次在这片区域猎杀丧尸,看见的都是小猫三两只,每个高手心中都阵阵后怕。

能活到现在,真的是幸运。不是他们多么厉害,纯粹是丧尸们在沉睡,不搭理他们。《日墨市》的进化者开始还能和《平安军团》肩并肩,下午的时候,已经落后一大截了,傍晚时分,只能起到协助作用了,主力完全变成了《平安军团》,平安战士们倒是没有责怪什么,但是《日墨市》的进化者们自己感觉不好意思。

“定!”一个头发是银色的进化者大喝一声,冲锋中的憎恶突然停止,化作雕塑。

砰,砰,砰!

憎恶的三颗头颅炸开,笼罩在憎恶身上的禁锢力量消散的时候,憎恶已经死亡,庞大的身躯倒下,把街道砸出了一个坑洞。

“定!”银色头发进化者又是一声大喝。

出现在唐装男子身后的猎杀者身形顿止,保持切割的姿态。后面60米外的大厦,十二层高度的位置,响起了一声枪响。

砰!

猎杀者的头颅炸开,身体甩飞五六米远,把一只低级丧尸给砸到了。唐装男子回头,看着溅射在身上的黑色液体,又看了看猎杀者的尸体,惊出了一声冷汗。液体溅射在衣服上,嗤嗤冒着白烟,唐装男子却顾不了那么多,转头又投入了厮杀之中。

丧尸身上也是有液体的,可能是血液,也可能是其他用途的,剧毒,蕴含强烈的腐蚀性,对进化者威胁极大。不过,唐装男子作为《日墨市》的四大巨头之一,实力雄厚,丧尸的液体并不能伤害到他,衣服被腐蚀,就无可奈何了。

银色头发男子大口喘气,但是丧尸并不给他休息的时间,一只铁索丧尸瞄准了他,铁索挥舞,犹如毒蛇射过来,正要被铁索抽中,全身骨头立马就要断掉。铁索丧尸的铁索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,看似粗钝,切能轻轻松松把一辆重卡切成两半,铁索丧尸全力一挥,能够把移动大厦拦腰切成两半,可怕无比。

“定!”银色头发男子大吼,眼睛冒出血丝,他的能力是有限的,不能无限发出,每次发出,都得使出吃奶的力气。

砰!

枪响,铁索丧尸的头颅炸开,尸体横飞出去,连带铁索也缩回去了,银发男子眼前阵阵发黑,他努力保持清醒,厉喝一声:“定!”

逼近一个进化者的捕食者定住了,身后的狙击手很给力,把捕食者给爆头了。无意中的一次配合,两人就拥有了超越语言的默契,银发男子负责定住丧尸,身后的狙击手负责狙杀,配合无间,银发男子甚至不知道狙击手是谁,是男是女,是高是矮,但是这并不影响两人联手狙杀丧尸。

丧尸的速度太快,平安军的狙击手瞄准起来太麻烦,不是每个人都是刘危安,天才狙击手还是少数,平安军的狙击手都是靠着苦练练出来的,否则,哪有那么多天才?

有了银发男子配合就不同了,狙击手们对固定靶还是很容易射中的,几乎百发百中。

“定!”

“定!”

“定!”

……

银发男子想后退,想休息,但是丧失不给他机会,一只又一只,死不完,冲上来的永远比死亡的要多。最后脑子一疼,意识消失,直接晕过去了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等他醒过来的时候,意识有几秒钟的模糊,以为自己在地狱里面,视线彻底清晰之后才猛然醒悟:“我没事?”

这是战场的大后方,数十个人或者坐着,或者躺着在地上,身上或多或少带着伤痕,有些人认识,有些人不认识,但是见过,都是《日墨市》的进化者。当然,这些不是重点,重点是中央有一个大锅,大锅热气腾腾,里面蒸着白花花的馒头,面粉发酵之后的清香散发出来,一瞬间,银发男子听见了自己独自在叫,咕噜咕噜,打雷一般,饥饿感涌遍全身,胃里发烧一般抽搐起来。

“小银棍,刚才谢谢你救了我一命。”

耳边响起的熟悉的声音让银发男子的注意力稍微转移,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目光移开,落在了唐装男子身上,艰难地道:“李爷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唐装男子,李廷治,《日墨市》四大巨头之一,心狠手辣,但是讲义气,说话算话,在四巨头里面,威望很高。

“先不说废物,吃饱再说,这是《平安军团》提供的食物,不用客气。”李廷治说话的时候,手没有停,馒头一个一个往嘴巴里面塞,你成年人拳头还大的馒头,他三口一个三口一个,已经吃了十几个了,丝毫没有停下的痕迹。

小银棍,也就是银发男子,末日的人,很少使用本来名字,都是更加进化特征,取一些外号,这样显得江湖一点。小银棍的外号倒不是跟能力有关,纯粹是因为头发的银色,他自己也不清楚,为毛获得进化能力的时候,头发的颜色会变,但是已经变了,他也没办法,末日时期,活着都是奢侈,谁还管头发是什么颜色?

小银棍,本来是‘淫’的,反正音是一样的,小银棍也无力吐槽和分辨。虚弱到极点的身体里面突然冒气了一股力气,他翻身而起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一个馒头就往嘴巴里塞,也不怕烫,三口两口就吃掉了一个,又去拿第二个,那种神态,仿佛饿死鬼投胎。

没人笑话小银棍,因为每个人的表现都是差不多的,一连吃了七八个,肚子里面的饥饿感稍稍缓解,小银棍的速度慢下来了,突然鼻子一酸,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下来,止都止不住,泪水把乌黑的脸划出两条白色的痕迹。

多久了?小银棍自己都记不清楚多少个日月没有吃上馒头了,带着一丝麦芽香的味道,他以为这辈子只能在梦里回味,没想到还有机会重温。

“不用担心,馒头还有。”一个平安战士递过来一瓶矿泉水,大瓶的,每瓶能装7.5升。

“谢谢!”小银棍接过水才猛然发现是个女兵,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。

女进化者不是没有,只是数量相对比较少,不知道是不是先天不足的原因,女进化者的能力也相对比较弱,所以大部分安排的都是后勤工作。

《日墨市》的进化者,能活下来的,每一个都是佼佼者,在战场上表现不如平安战士,主要一个原因是体力不支,但吃饱喝足之后,他们开始爆发了。

拿人家手软,吃人家嘴短,吃了平安军的东西,当然要卖点力气干活了,不为了别人,也得为了自己,丧尸杀光了,以后在《日墨市》也能过的安稳一点。还有一点,先前唐叮咚虽然做了承诺,但是《日墨市》这边却不是完全相信,半信半疑,出手的时候,难免留着几分力量,当看见平安军毫不犹豫拿出粮食给大家食用的时候,那一丝怀疑消失了。受伤了,有医护,饿了有馒头,还需要担心什么?

“杀!”

除了重伤失去了战斗力的驼背老者,剩下的三巨头,五短身材的狂兽、喜欢穿唐装的李廷治还有戴着金链子的江天朝犹如三把尖刀,狠狠地插向丧尸群。

傍晚过后,天色黑的很快,空气中,风力越来越强,越来越冷,探照灯全部打开的时候,休息了一个小时的刘危安重新出现在街头上。

一个人一把枪,几乎不用瞄准,一道道火舌喷发而出。

砰,砰,砰……

震耳欲聋的声音响彻长街,数十米外,丧尸一只接着一只爆头,尸体被强大的力道带的甩飞十几米远。食人魔、食尸鬼、铁索丧尸、憎恶、猎杀者、捕食者、铜甲尸……只要进入了刘危安的视线,统统逃不掉。

刘危安一开枪,狂兽、李廷治还有江天朝明显感觉压力下降。子弹穿梭空气,把几乎把空气点燃,刘危安射击的这个方向,气温似乎上升了好几度。

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消灭了三百多只丧尸,刘危安把狙击枪背在身后,拿出了第二把雷神-2,江天朝回头看了一样,暗暗心惊,背在背上的狙击枪的枪管完全烧红了,令下十几度的天气,还能把枪管打成这个样子,刘危安开枪的速度,简直吓人。

砰,砰,砰……

第二把雷神-2的枪管烧红的时候,刘危安离开了这条街道,去了另外的街道,他主要还是猎杀高级丧尸,低级丧尸对他来说,太浪费子弹了。

刺耳的异啸突然响起,从黑暗深处传来,响起的时候,还在数公里之外,眨眼之间,进化者们看见了一道金光激射而来,那璀璨的金色,犹如黄金一般,恐怖的气息如潮水汹涌而来,这一刻,所有人皆胸口一闷,空气似乎变成了液体,沉重无比。

黄金丧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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